生产力是社会制度变迁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因此,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此必须在稳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高质量发展核心内涵就是通过提升经济的活力与创新力来实现有效率的增长。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而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至少包含以下环节:一是以革命性、颠覆性科技创新为前提;二是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的融合,实现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三是形成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业态,实现产业的深度转型升级与产业链现代化;四是重塑经济增长新动能,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征。由此可见,创新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十分重要。
既然科技创新对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至关重要,而科技创新又依赖于制度创新,我们就需要探讨通过制度创新激发科技创新乃至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机制。
第一,塑造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理论与实践都证明,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有助于激发科技创新。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包括产权的明确界定与产权的有效保护。产权界定越明晰,利益边界越是清晰,动力机制越是有效,而有效的产权保护可以解决科技创新中的“偷懒”与“搭便车”行为。
第二,处理好科技创新中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政府与市场谁才是创新的主体在理论上仍有争议。我们认为,技术赶超需要大量持续的研发投入能力,科技赶超往往风险巨大,特别是在中美出现科技脱钩风险、“卡脖子”技术阻碍科技发展的条件下,科技创新的风险比较大。同时,在具有较强公共品供给特征的技术创新领域中,如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间实验阶段,会产生市场失灵问题。针对以上领域我们需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特别是在一些科技“卡脖子”的领域需要组建“国家队”来集体“攻关”,突破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但是,科技创新能否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还必须实现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与大规模产业化,这是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惊险一跃”,它必须通过市场化进程来完成。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创新链各个环节的不同特征来打造适宜的“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新格局。
第三,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机制就是实现创新与产业的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与产业融合的重要途径就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也就是通过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高端化形态下的工业化增长方式,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四,实施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人才战略非常重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人员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人才,我们需要大力发展教育,创新科教体制,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科技人才,尊重科学家,保护科学家,特别是保护科学家的创新性科研成果,营造适宜科学家发挥聪明才智的环境。需要强调的是,人才战略不仅包括科技人才,也包括企业家人才。创新是企业家的灵魂,实现创新与产业融合的主角是由活跃在市场竞争中的具有冒险精神的企业家完成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弘扬企业家精神。
本文刊发于《北京日报》(2024年5月13日第9版),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经济研究所联席所长杨瑞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石博文。